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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热线办理结果

发布时间:2013-10-28 作者: 来源: 浏览:1367次 字体大小:【
上线人员及职务 安庆供水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王英明
投诉人 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 5670889
受理日期 1028 办结日期 1028 反馈形式 下线办理
投诉内容 何时抄表,交费为何被罚滞纳金?交费单上没有抄表时间?
承办部门及领办人 售水分公司  江军
        根据《安庆市城市供用水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用水人应自供水人抄表之日起15天内交纳水费。用水人逾期交纳水费的,应当支付逾期每日水费3‰的违约金。 下线后,抄表工作人员与先生取得联系。该户在我公司的用户编号是210518,双月2号抄表,应在817号之前交费。由于王先生97去交费,所以产生违约金。 我们也希望通过节目,向全市广大用水户进行宣传和告知:为响应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更加快捷准确地向用户提供水量水费信息,从今年8月份开始,我市户表取消投递抄表通知单,改为发送短信的方式,用户凭用户编号交费。用户可发送短信“ZC用户编号(六位)”至15955610000进行注册登记,或在我司网点登记手机号码,我们公司会通过短信平台告知您的水量、水费信息。  
投诉人 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 5376744
受理日期 1028 办结日期 1028 反馈形式 下线办理
投诉内容 石化一村622号反映水表坏了,读不了度数?
承办部门及领办人 售水分公司  江军
        经了解,先生所在的石化一村远传水表的安装、维护和抄见工作目前由该项目石化方面的承建方——南京超恒公司负责。6月份,通过远传系统传输先生家用水度数为170度。9月份,石化营业所发现远传表线路发生故障,因此安排抄表员上门入户抄表。经现场抄见,该户水表运转正常,实际用水度数为150度。由于前后度数有误差,只有等该户实际用水度数达到170度后,我们才能开始抄表交费。同时我们也与南京超恒公司联系,该公司答应今天下午到先生家更换远程抄表模块,以保证远传线路正常。 我们公司工作人员已将此情况告知了先生。  
投诉人 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 5376487
受理日期 1028 办结日期 1028 反馈形式 下线办理
投诉内容 网上银行交费只能建行交费
承办部门及领办人 售水分公司  江军
        近年来,我们公司不断拓宽交费渠道,除我们自营营业厅外,用户可以到水费代收点、徽商银行、邮储银行、邮政局营业网点、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行网银、中国移动手机网上支付,还有即将开通的安庆城市一卡通交纳水费。 由于目前网上银行交纳水费的业务量较少,用户群不大,所以我们公司暂时只有建设银行一家能够实现网上交费。我们公司将认真考虑用户的建议和需求,在适当的时候开通“支付宝”或者“银联快付”,让各个银行的持卡人都能实现网上交费,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感谢用户的积极的建议。
投诉人 女士 联系电话(地址) 13339266885
受理日期 1028 办结日期 1028 反馈形式 下线办理
投诉内容 1号接到短信,20日交费就收滞纳金?
承办部门及领办人 售水分公司  江军
        根据《安庆市城市供用水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用水人应自供水人抄表之日起15天内交纳水费。用水人逾期交纳水费的,应当支付逾期每日水费3‰的违约金。 下线后,工作人员电话与女士取得联系并告知有关供用水政策,女士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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