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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值守泵站硬软件建设标准(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6-06-29 作者: 来源: 浏览:5255次 字体大小:【
无人值守泵站硬软件建设标准(修订版)
(2015年5月修订)
第一节 无人值守泵站的建设要求
第一条  无人值守泵站可以建设在主体建筑、裙房、附属建筑屋等永久建筑屋内,不能建在临时建筑、无基础搭盖建筑内,更不能建在室外或半露天的建筑物内。
第二条 无人值守泵站尽量选建筑物的一楼建设,可以建在半地下室或地下室内,泵站内均应设计有防渗漏和排水设施。半地下室或地下室泵站的排水设备应具有自动开停的功能,并且排水设备应有备用。
第三条 民用建筑物内设置的泵房不宜毗邻居住用房或在其上、下层,泵站宜独立设置,不宜与其它泵站(如消防泵站)共用,出入口尽量与公共通道直接连接。出入口尺寸应能满足最大设备搬运的需要。
第四条 应建有可以自然通风通光的窗体,不能建设窗体的泵站,应设有排风扇等设备,以保证泵站内有良好的温度、湿度环境。
第五条 泵站应有足够的空间安装维修设备,而且应预备有足够的空间和通道以便进行设备拆装和维修,每台设备的拆装和维修应不会影响其它设备的运行。
第六条 泵站内宜设计安装有手动或电动起重设备,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起重量不超过0.5t时,可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
起重量在0.5t~2.0t时,可设置手动或电动单轨吊车;
起重量在2.0t~2.5t时,可设置电动的桥式吊车。
第七条 泵站的电缆预留孔、给排水管等设施如穿过墙体时,应做好密封防水防渗工作。
第八条 泵站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
第九条 如果泵站距离居民住宅太近,而且噪声过大时,应有隔音措施(如:采用低噪音水泵、机组间采用柔性连接、设置隔音房等),以符合有关噪声标准。
第二节 机电设备及安装要求
第十条 电机水泵相关要求
一、电机水泵应能满足泵站设计的流量、扬程和不同时间供水的要求,用水量变化较大时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并设有备用水泵,备用水泵供水能力不应小于运行水泵中最大单台供水能力。
二、电机水泵在工频工作时,应在高效区内运行,在最高或最低扬程工作时,泵应能安全稳定的运行。
三、电机水泵在选型时,应尽量选择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优先选择效率高、节能环保型产品,严禁选择效率低、非节能型的淘汰产品。
四、电机水泵选型时,应充分考虑泵站的环境。
五、选型时应充分考虑电机的散热方式和水泵的润滑条件。合理的选择机泵的转速。
第十一条 阀门(含止回阀)相关要求
一、合理选择阀门类型,阀门关闭要严密,操作要灵活。
二、阀门上要有明确的指示。
三、阀门选型应选择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第十二条 机泵、阀门及管路的安装
一、机泵应安装在稳固的混凝土基础上,安装牢固,振动噪声小。
二、机泵前后阀门要选择合理安装位置,不能影响到机泵的维修和拆装。
三、机泵入口端可安装手动阀门,出口端应安装止回阀和手电两用阀门。
四、机泵和阀门的电缆线、控制线应有电缆桥架或电缆套管等保护措施, 金属电缆桥架和电缆套管应做好接地。
五、管路安装焊接应牢固,不准有松动和较大的振动现象,管路与设备连接处应紧密,不应有松动和漏水现象。
六、无负压水罐及管路、管件均应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中国牌号0Cr18Ni9Ti,日本牌号SUS304),无负压水罐应具备相应负压消除功能及排气、泄水功能。
第三节 电气设备及安装要求
第十三条 视无人值守泵站所在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尽量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以提高供电可靠性。泵站总负荷小于等于100KW时,供电电源宜采用低压(电压等级为三相交流380V)供电。
第十四条 双电源供电时,应使用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如果建设项目或供电部门提供的电源已安装有自动切换装置的除外,电气系统具有过电压、欠电压、过电流、缺相和短路等保护功能。
第十五条 电气柜柜体应安装有各路电源的电压表、电流表,清楚显示各相电压和电流。
第十六条 直接启动的电机应安装有空气开关和热继电器。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切换装置、变频器、接触器、电能表等)应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第十八条 电气设备应安装合理,一次线路清晰,应闭免大量电缆缠绕,设备应安装牢固,接线应可靠,还应避免带电导体裸露。
第十九条 电气柜内应安装有散热装置和除湿装置。
第二十条 电气柜应为金属铠装柜体,柜体应有可靠的接地,接地方式为TN-S,严禁将接地和接零混接。
第二十一条 电气柜的安装基础应高于地面10公分以上,柜体前后通道应满足规范要求,电气柜应远离泵、阀门等有可能溅水设备,应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第二十二条 柜外电源电缆和信号电缆,均应敷设在电缆桥架或套管内,桥架和套管应有接地并且不能安装在地面或水能够浸没的地方。
第二十三条 电机等其它电气设备外壳应有接地,严禁使用管路作为接地极,接地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管件、金属构件等应通过等电位联结端子板连通。
第四节 控制系统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无人值守泵站应有就地控制、自动控制和远程控制三种模式,就地控制应可以通过现场控制柜的操作按钮对设备进行开停操作,并应设置急停开关;自动控制要实现面板操作、监控;远程控制要实现远程上位机操作、监控等功能。
第二十五条 自动化系统应包括PLC、各类仪表、现场面板、网络通信等设备,自动化系统设备应与一次回路线路做到充分隔离,模拟量传输线路应配置干扰隔离设备,确保传输信号不受强电干扰。当现场泵房供水设备为2套或以上时,自动化系统设备应安装在独立的电气柜内,不应与强电电气设备混装。
第二十六条 自动化控制柜应为封闭铠装电气柜,柜内应设有散热和除湿设施。
第二十七条 PLC设备应选用西门子品牌,应选S7-200及以上系列产品,新建小区二次供水PLC必须采用S7-300及以上系列产品,改造小区PLC可采用S7-200系列产品,但必须能够与集团公司泵站控制中心等上位机和GIS系统建立通讯。自动化仪表宜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流量计选型时,优先选用管段式电磁流量计。
第二十八条 自动化控制系统全面对泵、阀门等各设备进行全面的联动控制,应具有以下功能:
一、泵站进水压力低于设定值时,系统能自动停泵,并发出报警信号。
二、能根据设定的出口压力,进行自动开启或停止机泵,并调节变频器,实现恒压供水和智能调压供水。水泵启时,应先启动水泵再打开出水阀门,关停时,先关闭出水阀门再停水泵。
三、能根据机泵的工作时间,可自动轮值切换机泵。
四、根据不同时间段可自动变换预设的出口压力设定值。
五、各种设定值均可通过面板、上位机进行修改。
六、面板和上位机均能在线监控进出口压力、流量、泵阀运行状态、机泵的电力参数(电压、电流、频率)等。
七、面板和上位机均能在线监控各设备、电气等故障和报警信号,对于临时性的报警和故障信号,应能自动复位和上位机手动复位,不需要到现场复位。
八、上位机应能记录保存第“六、七”款规定的所有的运行参数和报警信号,能保存3年以上的历史数据。
九、上位机应能对泵站设备进行远程操作。
第二十九条 PLC的I/O接点应有适量备用,控制柜内空开、插座应有备用。
第三十条 自动化系统软件(PLC程序、面板组态、上位机组态)应有备份,必要时可及时恢复。
第三十一条 自动化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应由UPS提供电源,UPS电源容量应能满足8小时的供电。
第五节 安保要求
第三十二条 泵站门窗应有防盗措施,如安装防盗网,防盗门等。
第三十三条 泵站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应为泵站内所有范围,必要时推荐安装360度转动摄像机、低速球等,摄像机应选用低照度设备或有红外功能设备。
第三十四条 泵站内视频监控设备及网络通信设备应由UPS电源供电。
第三十五条 泵站内视频监控设备应具有网络远程监控功能,可远程操控。
第三十六条 远程视频监控计算机应能存储至少30天的视频资料。
第三十七条 泵站应建有消防设施,泵站内或泵站入口处应设有干粉灭火器2-4只。
第三十八条 泵站内应设应急照明和出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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