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供水集团公司
供水服务持续改进制度
1、为持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全面优化供水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以“细化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质量”为目标,使用“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改进的工作方法开展供水服务持续改进工作。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持续改进工作,每年至少确定1件改进事项。
4、各部门应每年对所有改进事项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其有效性,并向集团公司报告。
5、涉及多部门联合改进的事项,由生产安全部组织实施。
6、改进事项是指供水服务中能够提升管理水平与供水服务水平的工作事项。改进事项包括技术改进事项与管理改进事项。技术改进事项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软件系统的升级改造等;管理改进事项有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物资采购、维护维修、巡查降漏、施工安装、业务办理、抄表收费、资产资金等,以提升管理、提高效率的改进事项。
7、持续改进工作中每个改进事项应有四个过程,即确立改进事项、制定改进方案、依照方案实施、总结再调整四个过程。确立改进事项是发现问题和改进空间,确立改进目标的过程;制定改进方案是制定方案与改进计划,获得集团公司批准的过程;依照方案实施是按计划施行的过程;总结再调整是发现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或改进空间,重新调整方案的过程。
8、确立改进事项。通过总结分析发现供水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与相关的标准、标杆存在的差距,以该问题或差距为改进对象,确立改进事项。
9、制定改进方案。针对改进事项拟定改进方案并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改进方案应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或目标、改进措施与方法、执行部门与责任人、费用、完成时限等。
10、依照方案实施。实施过程中,负责人应全程参与改进工作,定期与预定目标进行对比,不断分析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有效应对。
11、总结再调整。改进工作完成后,应予以评估,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新的问题,评估新问题的影响程度,如果新问题影响到供水服务质量与效率,应重新调整方案再实施或重新确立改进事项。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扣部门绩效2分/起:
(1)未按要求确立改进事项的;
(2)未按要求实施改进方案的;
(3)未按要求提交评估或未持续改进的。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扣部门绩效5分/起:
(1)在供水服务工作中,明显存在重大问题且未启动持续改进工作的;
(2)以等、拖、推的形式不推进持续改进工作的;
(3)未按改进方案的要求实施,使供水服务质量下降的。六、其他
14、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